鄂市监宣教函〔2024〕44号
关于举办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与使用单位
(质量)安全员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帮助特种设备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73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更好的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满足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将面向全省特种设备单位开展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承压类(含气瓶充装)、机电类)拟担任安全员的人员,申报参加安全员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释义;
(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立;
三、培训时间及形式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学习模式。
(一)线上课程学习
电脑端访问“市场监管教育在线”学习平台(www.mreln.com),凭本人手机号码完成线上注册,搜索并找到本培训班,进班开始学习。或在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开展学习。
(二)获得学习经历证明
线上课程学习结束后,可通过取证通道申请学习经历证明。
四、相关事宜
(一)本次培训免费,若要取得学习经历证明,需支付20元证书管理费,自愿取证;
(二)请申请学习经历证明的学员,上传正面免冠照片,白底或蓝底,格式要求JPG或JPEG,像素不低于295 X 413,图片大小不超过2M,本人对上传资料质量及有效性负责。
附件:红头通知171956028489c345.pdf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