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市监宣教函〔2024〕1号
关于举办2024年第一期食品安全员
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设立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为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掌握食品安全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将举办2024年第一期食品安全员线上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食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各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员培训班
通用课程: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理解与适用、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分析、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等。
专业课程:食品安全制度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要求条件及申请程序、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点控制与管理、食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食品安全追溯与召回等。
(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员培训班
通用课程: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理解与适用、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分析、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等。
专业课程:食品安全制度管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解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经营知识、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实务、特殊食物品种的流通要求、食品流通安全事故的预防等。
(三)餐饮领域食品安全员培训班
通用课程: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理解与适用、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分析、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等。
专业课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及管控、餐饮企业原材料采购验收及库存管理、湖北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操作指南、餐饮单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等。
三、培训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模式。如需线下培训,请在报名表里注明,省局宣教中心将结合报名情况,统一安排线下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600元/人。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
五、交费方式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线上购买”、“对公转账”进入班级/报名页面(请勿点击“现场支付”)。或电脑端访问“市场监管教育在线”学习平台(www.mreln.com),凭本人手机号码完成线上注册,搜索并找到本培训班,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名、交费、申请发票。
(一)线上交费
1.本人参训报名学习:点击“购买”按钮,按流程报名、交费、申请发票即可。
2.为他人报名或团体多人报名:
步骤一:点击“赠送”按钮;
步骤二:选择购买数量并支付;
步骤三:将收到的“兑换码”发放给对应人员,并通知其进入平台进行注册;
步骤四:参训人员在平台首页点击“兑换课程”进行兑换学习;
步骤五:购买人在平台“个人设置”中找到“我的发票”,点击“我要开票”,按照流程申请发票即可。
(二)对公转账交费
步骤一:参训人员扫描上方二维码,选择对公转账;
步骤二:根据报名流程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保存报名信息”(若要多人报名,可点击下方“增加报名人”);
步骤三:所有报名信息保存后,点击“提交报名”;
步骤四:上传转账凭证至平台,再点击“提交报名”即可。
中心账号:1705 2101 0400 4227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行号:103521005211
开户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汇款务必注明:“1号文”
六、联系人
扫二维码联系各区域负责人
联系电话 400-080-0666
七、相关事宜
(一)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交1寸近期电子登记相片。
(二)参训学员完成线上培训学习,通过考核后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统一颁发《食品安全员证》。
附件:红头文件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