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市监培函〔2023〕37号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
质量安全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第三条规定,生产单位应当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为帮助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拟于2023年8月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内容及收费标准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培训班
1.培训对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总监。
2.培训内容
(1)线上培训内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释义及解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简介;《安全生产法》解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实施细则解读;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讲解分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等。
(2)线下培训内容: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解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度建立及运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自查自纠;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总监能力提升;结构化研讨;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
3.收费标准:1580元/人。该费用包括:培训费、考核费、证书费等;食宿费用自理。本次培训为自愿报名参加。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员培训班
1.培训对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员。
2.培训内容
(1)线上培训内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释义及解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简介;《安全生产法》解读;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危险化学品的防毒,防腐,防火,防爆技术等。
(2)线下培训内容: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解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度建立及运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自查自纠;危险化学品企业产品质量控制;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结构化研讨;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
3.收费标准:1280元/人。该费用包括:培训费、考核费、证书费等;食宿费用自理。本次培训为自愿报名参加。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1.线上学习:随报随学。
2.线下面授:8月8日报到,8月9日至11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白鹭街西段,乘地铁4号线至楚河汉街站A出口或地铁8号线至水果湖站D出口,入白鹭街前行 100米即到(武昌区水果湖消防救援站对面)。
三、交费方式
(一)线上交费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电脑端访问“市场监管教育在线”学习平台(www.mreln.com),凭本人手机号码完成线上注册,搜索并找到本培训班,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名、交费、申请发票。
1.本人参训报名学习:点击“加入课程”按钮,按流程报名、交费、申请发票即可。
2.为他人报名或团体多人报名:
步骤一:点击“购买兑换码”按钮;
步骤二:选择购买数量并支付;
步骤三:将收到的“兑换码”发放给对应人员,并通知其进入平台进行注册;
步骤四:参训人员在平台首页点击“课程兑换”进行兑换学习;
步骤五:购买人在平台“个人设置”中找到“我的发票”,点击“我要开票”,按照流程申请发票即可。
采取线上报名、交费和申请发票的学员,在报名时遇到任何困难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二)对公转账交费
参训人员先填写附件电子版报名表,然后对公转账,最后将转账凭证和附件《报名回执表》一并发至培训中心会务组邮箱:reply@mreln.com。
培训中心账号:3202 0059 0900 0121 422
开户银行:工行水果湖支行 行号:102521000298
开户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
汇款务必注明:“ 37号文”
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请提供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需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位请提供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四、联系人
扫描下方二维码,联系各区域负责人
联系电话 400-080-0666
五、相关事宜
(一)请参训人员提交1寸登记照2张,本次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将统一发放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
(二)由于中心无法提供停车位,请参训学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如需驾车可将车辆停放在中心对面的水果湖公共停车场。
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红头文件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班的通知.pdf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
2023年6月15日